《民法典》那可是咱生活中的大宝贝,就拿保证期间来说。咱可以自己跟对方商量着定保证期间,要是没商量好或者商量得模棱两可的,那保证期间就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那天开始算起,整整六个月。
不过,法律可没说不许保证期间超过两年。就好比你去买东西,跟商家说“这个保证得两年”,那也是可以的,只要你们双方都同意。但在实际生活中,要是保证期间太长了,那保证人的责任风险就会变大,就好像你帮别人担保了很久很久的债务,万一对方还不上钱,那你可就麻烦。而且,太长的保证期间还可能影响交易的稳定性和效率,就像一场马拉松比赛,跑太久了大家都累了,交易也可能变得不那么顺畅。
所以,保证期间理论上是可以超过两年的,但必须得是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行。在约定保证期间的时候,各方都得好好想想自己的权利义务到底是啥,得考虑考虑可能会承担的风险。可不能随随便便就定个超长的保证期间,不然到时候哭都没地儿哭去。就拿员工和公司来说,要是员工让公司给担保个贷款,那公司可得想清楚了,担保多久合适,别到时候给自己惹来一堆麻烦。
总之,这保证期间的事儿可得好好琢磨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