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来承担的。具体而言,首先是受理报案,也就是当有案件发生时,有人来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接着会进行立案,确定是否需要正式展开侦查工作。然后就是调查取证,通过各种手段去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比如询问证人、查看监控等。在必要的时候,还会采取强制措施,像拘留犯罪嫌疑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将其关押起来等。同时,公安机关也会负责对犯罪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线索,并且收集、固定和保全好这些证据,以确保后续的侦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在某些特定类型的刑事案件中,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比如贪污贿赂犯罪,这类案件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的不正当行为;还有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失职行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还有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这些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来立案侦查的。
而对于自诉案件,像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等,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