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以及司法鉴定标准,对于殴打未成年人致使其轻伤的认定,主要是以伤害的程度和所产生的后果为依据的。
在认定轻伤的时候,通常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其中包括身体损伤所处的部位,像头部、四肢、躯干等不同部位的损伤情况;还有损伤的类型,像是擦伤,这种比较浅表的皮肤损伤,挫伤,内部组织的轻微受伤,以及骨折等较为严重的损伤;另外还有损伤对身体功能的影响,比如肢体的活动受限,容貌受到损害导致外观发生明显变化,听觉或者视觉功能出现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的功能受到一定影响等。
一般来讲,需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会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例如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的长度达到4.5厘米以上,或者多个创口以及瘢痕长度累计达到6.0厘米以上等情况,就可以认定为轻伤。然而,具体的认定不能仅仅依据这些标准,还必须结合实际的受伤情况,由专业的鉴定人员进行准确的判断,以确保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