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借贷的事儿。就说那单纯的民事借贷纠纷,借款人要是还不了钱,那顶多就是个民事违约行为,可不会直接就把人给弄去坐牢。这就好比,你跟朋友借了点钱,结果一时半会儿还不上,这顶多就是个违约的事儿,跟坐牢没啥关系。
但要是出现了那几种情形可就不一样。就拿第一种来说,要是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跟编故事似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把人家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给骗走了,那这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比如说,一个员工跟老板说自己家里有急事,要借一大笔钱,还信誓旦旦地说过段时间就还,结果,钱借到手就没影了,这就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钱。
再说说第二种情况,要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而且情节还特别严重的,那可就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好比一个当事人,明明有能力还钱,法院也判了他要还钱,可他就是不执行,还到处躲着,这就是拒不执行。
所以,在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可得积极点,跟债权人好好协商还款的事儿。要是真没能力偿还了,也得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可别因为一时糊涂就陷入更严重的法律风险,不然到时候可就得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