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48万这一行为,在法律范畴内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当公款被挪作个人使用时,倘若用于非法活动,不管数额是多少,都必须进行定罪处罚。而要是用于营利活动,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了三个月还未归还,这种情况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然而,对于具体的刑期判定,并不能仅仅依据挪用公款的数额和行为类型来确定,还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比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若是能够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调查,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其悔罪的诚意,对量刑可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另外,是否有退赃行为也极为关键,若在案发后能够及时退还所挪用的公款,也能在量刑时作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总之,法律在量刑时会全面考量各种情节,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