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就好比那房子像是老两口共有的一块大蛋糕,一方走了,得先把这共同的蛋糕切分开来,属于走了那一方的那部分就成了遗产。要是走了的老人提前留了遗嘱,把房子该给谁写得明明白白,那就得严格按照遗嘱来办。要是没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像是一群继承人的小团队,有配偶、子女和父母,他们得平均分配走了老人的那部分蛋糕份额。但要是这房子完完全全是在世老人自己的,那在世老人就对这房子有绝对的掌控权,想咋整就咋整。
如果房子是两位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位老人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份额给了孙子,这种情况下遗嘱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