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的那段时光里所产生的债务,那离婚之后到底该怎么承担,这得从多个方面去综合判定。
要是这债务是为了夫妻一起过日子,像是一起去买生活用品、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夫妻俩都同意去借这笔钱,那这种情况原则上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之后就得由夫妻双方一起承担。不过,如果夫妻双方特别约定了这债务由谁来承担,并且债权人也知道这个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
要是这债务是一方在没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去借的,而且超出了家里平常过日子所需要的钱,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个人债务,离婚后就由借债的那一方自己承担。但要是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债务其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夫妻俩都同意借的,那这债务就又得夫妻双方一起承担。
总之,到底该怎么承担债务,得看债务的性质到底是啥,是用于干啥的,夫妻双方有没有约定,还有相关的证据等等这些方面,得综合起来判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