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被起诉后并非非得本人亲自跑去法院。咱完全可以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充当诉讼代理人,代咱去参与诉讼过程。就好比你生病了,不能亲自去办事,那可以找个靠谱的人帮你去一样。
要是遇到民事诉讼这档子事,被告要是被传票传唤了,却没啥正当理由就是不到庭,或者没经法庭许可就中途跑掉,那法庭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
然而,如果案件那是相当复杂,或者牵扯到特别重大的利益,这时候本人亲自到场,就能更有力地陈述事实、展开辩论,这样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到底要不要亲自到庭,得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定,但可别无缘无故就缺席,不然很可能给自己的权益带来不好的影响。
那你想想,如果自己遇到这种被起诉的情况,你会更倾向于亲自去还是委托别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