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两家宅基地产生纠纷的情况。一般来说,这类纠纷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来进行管理。不过,在实际的处理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也会积极参与到协调和处理工作当中。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首先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这就像是遇到问题先找相关的部门去反映一样。要是对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太满意,那可别着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解决宅基地纠纷这个事儿上,相关部门会非常谨慎和全面地依据各种因素来进行判断和处理。比如说宅基地的权属证明,这就像是它的“身份证”,能明确谁对这块地有权利;还有历史使用情况,看看之前是怎么使用这块地的;以及规划方面,要符合当地的整体规划。同时,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可太重要,这就像是我们打官司的“武器”,只有把证据收集好、保存好,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