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贷款合同里清清楚楚地有约定,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情况进而引发诉讼时,那借款人就很有可能得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可要是合同里没做这样的约定,这时候法院一般就得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去进行判定。
要是法院觉得债权人请律师是为了切实实现债权所必须花费的支出,并且收费标准也合理,那很可能就会判决让借款人来承担这笔费用。可要是法院觉得这个费用不是必要的,或者收费过高不合理,那可能就不会同意让借款人去承担。
总而言之,到底要不要承担律师费,关键就在于贷款合同有没有相关约定,以及法院对具体案件情况的综合判断。就好比说,合同约定得明明白白的,那借款人就得按约定来;要是合同没约定,那法院就得仔细考量各种因素来决定,这其中的道理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