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赔偿只打给法人,其他股东拿不到钱,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找原拆迁单位处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1.?如果拆迁协议约定明确:
- 如果拆迁协议明确约定了赔偿款的支付对象是企业,而非法人个人,那么原拆迁单位未按协议将赔偿款支付至企业账户,而是只打给了法人,这种行为是违反拆迁协议约定的。在此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原拆迁单位按照协议约定,将赔偿款支付至企业账户,原拆迁单位有责任纠正错误的支付行为。
- 但是,如果拆迁协议中约定了赔偿款可以支付给法人个人,且法人个人有权代表企业接收赔偿款,那么原拆迁单位按照协议支付给法人是合法的行为,股东不能要求原拆迁单位重新支付。
2.?如果拆迁协议约定不明确或存在争议:
- 如果拆迁协议对于赔偿款的支付对象约定不明确,没有具体说明是支付给企业还是法人个人,那么股东和原拆迁单位可能对协议的理解存在分歧。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与原拆迁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明确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如果协商无果,股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原拆迁单位按照正确的方式支付赔偿款。
总之,股东在遇到企业拆迁赔偿款支付问题时,首先要查看拆迁协议的约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找原拆迁单位处理。如果涉及法律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