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要把协议原件拿走,只为去盖章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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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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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前一定要先向拆迁方确认,对方是否能够当场签字盖章,并给自己留下协议原件。如果拆迁方推脱的,被拆迁人要提高警惕,尽量先拒绝签字,不要给自己的权益实现埋下隐患。
拆迁方要把协议原件拿走,只为去盖章吗

为什么很多被拆迁人手里,没有拆迁补偿协议原件?

补偿条件都谈好了,双方也拉开了签字搬迁的架势。然而当被拆迁人签完字搁下笔,拆迁方却突然发话:拆迁协议要签字盖章才能作数,章在单位不能随便带出来,所以拆迁协议我们要全部拿回去盖章,然后再送回来。

被拆迁人如果不懂其中的门道,很容易就会听从拆迁方的安排。有被拆迁人朋友问爱土拆迁律师:拆迁方把我们签了字的协议都拿走,真的只是为了例行公事盖章吗?

等协议真的被拿走后,被拆迁人遭到套路的端倪,才会一点点浮出水面。

明显一点的,当拆迁协议被送回来时,补偿条件或者其他涉及被拆迁人补偿安置利益的条款就已经遭到了修改,被拆迁人只要留心细看协议就能发现。

强硬一点的,拆迁方会直接告诉被拆迁人,政策要求协议必须留档,所以原件已经被收档了,被拆迁人如果要看只能向主管部门申请。

隐蔽一些的,拆迁方只送回一份复印件给被拆迁人,告诉被拆迁人复印件效力是一样的。

爱土拆迁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如果你遇到以上的情况,说明你的补偿权益已经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了。

在此也郑重提醒还没有签字的被拆迁人朋友们,签字前一定要先向拆迁方确认,对方是否能够当场签字盖章,并给自己留下协议原件。如果拆迁方推脱的,被拆迁人要提高警惕,尽量先拒绝签字,不要给自己的权益实现埋下隐患。

手中不留拆迁协议文本,补偿出问题时被拆迁人维权时会很被动!

有被拆迁人朋友可能会单纯地觉得,如果拆迁方拿走补偿协议,就能应允自己提出的补偿条件,那么大不了就顺着拆迁方的意思来,反正协议已经白纸黑字的签了,还能跑了不成?

就如我们在前文提到的,有些被拆迁人可能很早就会发现,拆迁方把协议送回来后,补偿条款已经遭到了修改。这时候补偿条件已经不是当初双方签协议时约定好的了。

如果被拆迁人无法证明协议遭到了修改,从法律上对协议无效进行认定,或依法撤销它,那么拆迁方就可以根据这份拆迁协议,直接履行后续的拆迁程序。等被拆迁人的房子也被拆除了,维权就会陷入更深的被动。

但实际上协议被修改、伪造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因为只要协议原件还在被拆迁人手里,被拆迁人还能相对容易地找出协议被修改的证据,并通过启动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遇到拆迁方直接拒绝给回协议原件的,被拆迁人想要通过协议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都会遇到很大阻力。

曾经有被拆迁人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双方谈好了补偿条件,自己也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被拆迁方拿走统一签字盖章了,然而当他久等补偿不得,向拆迁方讨要补偿时,对方却说协议根本就没有签字盖章,没有生效,又要和他重新“协商”补偿条件,重签协议。但这时候他的房子已经被拆除很久了,可想而知他的处境变得多么被动。

所以,爱土拆迁律师再次向被拆迁人强调:如果还没签协议的,一定向拆迁方确认,签字后自己手中有经过拆迁方签章的协议原件;如果签了字的协议已经被拿走,但还没有交房拆除的,先不要搬迁,第一时间就详细情况向专业律师咨询确认,该如何“抢救”自己的补偿权益。

协议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和原件是不一样的,被拆迁人千万别被复印件糊弄了!

要特别提醒被拆迁人注意的是,从法律上来说,协议(合同)的复印件,和双方一式多份签订的协议原件的效力,通常是不一样的——除非被拆迁人能够提供其他充分证据,佐证复印件的真实性;或者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共同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如果被拆迁人仅以协议复印件作为证据,主张咱们的合同权利,却拿不出其他证据佐证咱们主张的事实,那么咱们的主张是有可能得不到法庭的认可的。

所以被拆迁人朋友们一定要注意,拆迁方如果说复印件和原件效力是一样的,咱们手中留复印件就行,这是错误的说法!如果拆迁方非要只给咱们留复印件,也一定要求对方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注明该份复印件的效力等同与双方签约的原件。

当然,被拆迁人还是尽量要求对方,签协议时当场签章,直接留一份原件给自己。如果拆迁方说政策要求存档的,双方也可以一式三份地签订协议,总之务必要保证自己手里留有可以证明协商约定条件的协议原件。

拆迁协议关乎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大家一定要提起万分重视。如果拆迁方要求拿走全部的协议原件,或者要求被拆迁人签留有空白条款的协议的,被拆迁人一定要理智拒绝。

现在网络发达,被拆迁人日常上网就能了解到很多拆迁法律知识。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遇到和法律规定不一样的情况,或者自己不懂的问题时,一定要及早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确认自己的权利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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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拆迁办公室盖章,但是拆迁办公室解散了需要去哪个部门盖章
[律师回复] 投资主体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具体表现在:一是超越法定经营范围和相关资质条件,虚构企业注册资本金和企业诚信度签订合同。一些投资主体在不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或者资质,在资金、技术力量不足,企业实力不强的情况下,夸大企业履约能力,骗取引资方信任后签订投资合同。由于所签订的合同超过其实际履行能力,取得合同利益后便转让牟利,或者因融资困难使企业陷入困境,从而增加了合同风险。二是企业本身不具有工程开发资质、工程施工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不够,挂靠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企业签订合同后,仍由自已进行项目建设。三是以正在办理筹备设立手续的企业名义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从事与设立该公司企业相关的民事活动,如果签订合同就可能留下隐患。四是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有些客商以企业名义进行投资,但签约人既不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没有单位印章,导致合同效力无法确定,一旦在履行中违约,无法追究该企业的法律责任。以上就是对您所咨询的政府办公室能否签合同的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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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了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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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傻了!拆迁方要把协议原件拿走,真的只是为了拿去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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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要什么单位盖公章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要什么单位盖公章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管局。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准业主们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取得途径有三种:开放商处(携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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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应该哪些单位盖公章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管局。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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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业主们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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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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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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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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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原来的房子是38平米,开发商拆迁盖房,我们回迁要的是145.62平米的房子,怎么交房子的税。
[律师回复]
一、房屋被开发商强拆,居民能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维权的。
二、依据《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赔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时限内达不成赔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限定,按照征收赔偿方案作出赔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平等,包括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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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限定的有关赔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赔偿、后乔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予以赔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赔偿协议商定或者赔偿决定确定的乔迁时限内完成乔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违背限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违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乔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乔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时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赔偿决定限定的时限内又不乔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赔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手续。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胁迫或者违背限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违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乔迁,导致损失的,依法承受赔偿职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背治安管理做法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迁出户口的原来盖的户口簿章还可以用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能用。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户口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财政部和发改委2012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户口簿工本费。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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