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的条件之下,返还原物与赔偿损失这两者是能够同时去主张的。
返还原物,主要就是让那些没有权利占有物品的人把对物品的占有给归还回来,让权利人重新恢复对物品的支配状态。就好比你把自己的东西借给别人,别人到期就应该把东西完好无损地还给你,这就是返还原物。而赔偿损失,是针对因为无权占有或者侵害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进行弥补,比如说物品被弄坏了、价值降低了之类的情况。
不过,到底能不能同时主张这事儿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原物还好好地在那儿,并且也能够顺利返还,同时权利人因为对方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确实遭受了额外的损失,像刚才说的物品磨损、使用价值降低等等,那这种情况下同时主张就既有道理又有可能。但要是原物已经不见了或者没办法再返还了,那通常就只能主张赔偿损失这一项。
总之,能不能同时主张,得看具体的案情、法律关系以及相关的证据等这些要素,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