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倘若意外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通常来讲是可以追究其责任的,但这其中存在着一些限制条件以及特定的情形。
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倘若在离婚的时候,并没有将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这一项纳入其中,而在离婚之后又察觉到了对方的出轨这一过错举动,并且能够拿出足够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明,那么无过错方就有权利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单独针对此情况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不过,证据的获取以及认定可是极为关键的。必须要有那种能够被法院所认可的有效证据才行,像出轨方明确的自认材料,像一些能够直观反映出轨情况的视听资料,还有证人所出具的证言等。并且,即便能够成功追究责任,那赔偿的数额也不是随意确定的,而是会综合各种因素来进行判定,比如婚姻的持续时间、双方的经济状况、出轨行为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伤害程度等等。
总之,能否最终成功地追究责任,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证据是否足够充分以及是否在规定的时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