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检举揭露侵占犯罪活动,一般被认为具有立功的性质。所谓“立功”,是指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主动揭发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并经核实认定,或者为司法机关提供重要案件线索从而成功侦破案件等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罪犯体现出积极参与司法运作、协助打击犯罪的意愿与行动力,这无疑有助于维护社会公正正义,保障法制运行的稳定有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