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岁签了传媒公司合同,父母不同意签约,公司索要赔偿是不合法的,原因如下:
合同效力问题:17 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 而在父母明确表示不同意签约,即不予追认的情况下,该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规定与案例支持:《民法典》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除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之外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 。如海南某传媒公司与未满 18 岁的洪某签订《娱乐主播经济全约协议》,因未获洪某父母同意,被法院判定协议无效,公司索要违约金的诉求也被驳回.
未成年人保护原则: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等活动有明确限制,旨在保护其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传媒公司与未成年人签约时应遵守规定,未获父母同意就签约并索要赔偿,不符合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