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践中,上诉人首次承担合理的开庭审理费用为通常的惯例。在被告人一方行使上诉权且获得胜诉判决时,法庭可能会依据案件的各项要素,包括争议点、证据品质以及被告人的财务状况等多种因素,来决定是否由被告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上诉费用。然而,若上诉人因经济拮据等客观原因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并得到批准的话,法庭有可能会考虑减免其部分或者全部的上诉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