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拾获他人遗落之物这一行为而言,并不必然地涉及到侵占罪这一问题。若在发现此类遗失之物后能积极主动地寻求失主张索或上交相应的法定机构处理,那么便可排除对其进行侵占罪指控的可能性。然而,倘若拾得者在获得该等遗失物品之后,采取了拒绝返还的态度,并且所涉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失主也已明确提出归返请求却遭到无理拒绝的情况下,便有可能触发侵占罪的犯罪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