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手段并不等同于刑罚执行完毕后的刑满释放。取保候审作为诉讼程序中实施的一类强制性保护举措,是由司法机构依法要求在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保证金,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起诉以及审理程序的进行,同时还需要随时接受传唤,前往指定地点配合相关调查。然而,刑满释放则是指罪犯在服刑期限届满之后,依据法定程序解除其被羁押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