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原审调解书遗忘原告这一事实无疑构成了较为严重的程序性失误。积压已久的事实是,调解书应当详尽并清晰地阐述参与诉讼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面对此类状况,可能受到遗漏的原告有权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申请再审时需充分收集并提供能够有力支持其申诉观点的相关证据材料,以此证实原审调解流程确实存在严重不妥之处。申请人应在调解书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期限之内提出此项申请。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有新证据浮出水面等,申请人自得知或应该知悉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也可提起再审申请。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倘若符合再审要件,则会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与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