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行政处罚秉承着“一事不再罚”之原则。然而在实践中,若既有的处罚决定下达之后,再次发生同样性质的违法事实或者其他行为,并且满足行政处罚所设定的构罪条件,那么经过三年时间,该主体仍然有可能面临再次被处罚的境遇。然而,这种再次处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进行操作,全面衡量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当面临再次处罚时,行政机构必需确保其程序的合法性,并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陈述权、辩护权等各项基本权利。假如之前的处罚决定存在错误或者不当之处,也可以依据法定程序予以矫正或改变,但是此种情况并不属于我们所讨论的再次处罚范围之内。最后,对于是否能够实施再次处罚的问题,无法给予简单的定论,而是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形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