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后再次违法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4-3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公安机关拘留违法嫌疑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单位拘留理由和场所。公安机关有权在24小时内询问,不应拘留者须立即释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被拘留,需立即通报所属主席团或常委会。行政拘留是县以上公安机关的严厉行政惩罚,时限1至15天,与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扣留和拘役有明显区别。被拘留者享有人权,不可施以暴力。
行政处罚后再次违法怎么处理

一、行政处罚后再次违法怎么处理

首先,在公安机关执行人员对其认为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并且需要收监的人士实施拘留时,必须向其出示合法的拘留证

其次,拘留之后,除非发现妨碍调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况存在,否则应在24小时内将拘留的理由及关押场所通知被拘留者的家人或其所在单位。

最后,公安机关有权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如发现不应拘留者,须立即将其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对于需要逮捕证据尚不足够充分的案件,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措施。

另外,若身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现行犯罪行被拘留,此时,人民检察院需立即向该代表隶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进行通报;

至于因其它情形需要进行拘留的情况,则人民检察院需事先请求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作出准许的决定。

这里着重介绍几个关键点:

(1)行政拘留是一项严苛的行政惩罚方式,仅限于县以上级别公安机关拥有拘留裁决权,其时限设定为1至15天;

(2)行政拘留区别于刑事拘留,两者皆是根据相应的法规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和因涉嫌实施犯罪而被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嫌犯采取的纠正措施,其中前者依据的是行政法律法规,后者根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3)行政拘留亦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为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诉讼规定,对破坏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之人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与行政扣留有着显著差别,行政扣留实质上属于行政机关出于紧急应对临时采取的人身自由管控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在性质上也迥然有别,后者为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之嫌犯所判处的一种刑罚

同时,鉴于嫌犯即便在被拘留期间仍享有人权,因此行政机关人员不可施以暴力对待被拘留之嫌犯,这也正是回答了行政拘留是否会导致打人事件的答案。

依照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拘留的嫌犯通常是因实施了一定程度的违法行为,虽然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总体而言未达到较严重的危害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后是否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符合下列条件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受刑事处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处罚后再次违法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处罚后再次违法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131****07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3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5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0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3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0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34****195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953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218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处罚三年内再次违法怎么处理
再次违法如何处理?假设某人在受过行政处罚后又犯错,处置可能更严格,取决于错误的严重性和性质。常见处罚有:加倍惩罚,如提高罚金和采用更苛刻手段;强制隔离拘禁,适用于严重再犯;取消许可证或资质,影响正常运作;司法追责,涉及刑事犯罪需经司法程序裁决。总之,再次违法严重性高,建议守法,规避严重违规,以免承受更重的法律制裁。如有疑问,请咨询法律专家。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处罚三年内再次违法怎么处理
再次违法如何处理?假设某人在受过行政处罚后又犯错,处置可能更严格,取决于错误的严重性和性质。常见处罚有:加倍惩罚,如提高罚金和采用更苛刻手段;强制隔离拘禁,适用于严重再犯;取消许可证或资质,影响正常运作;司法追责,涉及刑事犯罪需经司法程序裁决。总之,再次违法严重性高,建议守法,规避严重违规,以免承受更重的法律制裁。如有疑问,请咨询法律专家。
10w+浏览
行政类
公司注销,再次经营,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注销期间,属于无照状态,是不能继续经营或者交易的,否则,其行为就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商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取缔。 法律链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注销原因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再次违法是否还可以进行立案受理?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0w+浏览
行政类
昨天我们部门一直都在召开行政复议的大会,而我想要提起行政复议,所以问问知道的朋友在公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再次提出行政复议吗
[律师回复] 你好,理论上这是不存在的,因而问题在公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再次提起行政复议吗我的回复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条:“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要前置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后,在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期间内没有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在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间内,都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这是因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了行政复议,就应当等待复议机关作出决定,也要等待行政复议期限的经过。这样一方面是对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权力的尊重,另一方面也避免给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解决行政争议带来混乱。
在本案中,某企业提请解决的行政争议并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复议前置”的情况。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条的法律规定,企业在向统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期间,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7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行政诉讼中可以再次补充证据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举证时限的及时性是指承担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被告必须在收到原告状副本后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被告在提出答辩状时一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调取与收集规则 (1)有权向有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享有此项权力。 与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不同,这是自身的调取证据职能。在庭审模式改革的今天,更多地处于中立、消极的地位,证据提供多由当事人自己完成,所以,的调取证据职能应该是受到限制的。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包括: ①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调取的; ②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基于以上所说之理由,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应该理解为是一种限制性规定,即除此两种情形之外,不能主动调取证据。 (2)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这是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目的很明显,在于防止被告“先裁决、后取证”。如果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随意地去补充收集证据,岂不等于认可被告可以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出具体行政行为?不过,行政诉讼法规定“不得自行”收集,意味着经过同意,被告仍然有权去收集证据。于是,问题就出在究竟什么时候同意、什么时候不同意。 如果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在现有的与的错综复杂关系中,就有可能形成对被告的纵容。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被告经准许可以补充相关证据的情形有两种: ①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②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从另一角度观之,这也是对允许被告再行收集证据的限定。
同学行政复议刚刚结束,又收集到了新的证据,想再次申请行政复议,请问再次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对行政复议不服只可行政诉讼。
  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即不服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终级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一级复议制度是中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中国行政复议决定在多数情况下并非最后救济手段,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仍可以得到人民法院两级审判的救济,这样就没有必要在行政系统内实行两极或多级复议制度,以免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迟迟不能解决,对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所以,再次申请行政复议期限这个问题没有答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处罚再次违法,是否还可以进行立案受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处罚再次违法,是否还可以进行立案受理,治安管理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行政类
想知道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法,需遵循什么规定,会有哪些后果,将要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并在执行后三日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审查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刑满释放人员,再次违法,有什么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被认定为累犯,在量刑时会加重处罚且不适用于缓刑,在服刑过程中不得假释。《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天津违停首次免处罚新政策
天津市实施“首次违法免罚”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机动车所有权人每年提供一次免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和扣分的机会。交警部门将视情况给予警告处罚。此政策仅适用于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且每年仅可申请一次,以配合国家交通违法计分周期。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姐姐的公司最近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是很满意,姐姐急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帮帮姐姐,我想问下对行政复议不满怎么办?可以再次申请吗?
[律师回复] 行政复议的最长申请期限
关于未告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时的最长申请期限,《行政复议法》没有作出规定,行政诉讼领域对此曾有过比较热烈的探讨。行政管理相对人确实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只能从实际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时间太长了,确实还有法律关系稳定性、善意第三人信赖利益的保护等问题,所以需要有个限定,但应当照顾这三个方面的价值取舍。
关于未告知申请权及期限时的最长申请期限,《行政复议法》也没有作规定。行政诉讼领域对类似问题已经讨论了相当长的时间。一般认为,对行政机关没有告诉诉权和诉讼期间的,应当注意适用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间的,起诉期间从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间时起算,但逾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将此期限延长至2年。
在起草《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过程中,曾经考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复议的最长申请期限,并形成两种方案:一种方案是完全照搬司法解释的规定;另一种方案则对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了一定调整,主要是缩短了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相对人寻求法律救济的最长期限。由于这样规定可能导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权利救济期限上的长短不一,而且又与《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一致,所以最后公布的实施条例未就行政复议的最长申请期限作出规定。这样就要求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履行告知、送达的义务。否则,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将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处于随时可能被申请行政复议的状态中。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7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因为有一些私人纠纷,提起行政复议,但败诉了,所以想咨询一下物价局行政复议败诉可以再次上诉吗?
[律师回复] 对于物价局行政复议败诉可以在上诉吗的回答如下: 行政复议是法律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一种救济手段。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不服,尤其是只有经过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所谓“复议前置”的行政行为不服,应在权利保护期内积极行使复议权。否则,不仅会使自己丧失实体上的公力救济权,而且会丧失从程序上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本案中,王先生知道公安分局对他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后,如不服该处罚裁决,应当在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申请期限内,向有关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直至5个月后,王先生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超过了复议申请期限。这其中又没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期限的情况。所以,公安局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是正确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后再次违法怎么处理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