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法律文书或合同上只有签字而无按指纹的签署方式并不影响其有效性。签名本身就是作为自然人意志表达其对合同或文件相关内容的接受和承诺的重要途径。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条款,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都使用了书面合同书的形式并且在文本中相互签字或加盖公章,那么这个合同便在双方签署的那一刻正式成立。只需签字是当事人亲自且诚意的表示,并且拥有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个合同内容既没有违法法律规章制度的强制性条款,也没有违反公共秩序道德规范,便可判定为有效。然而,在某些特定的语境里,例如合同签订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表示合同需要双方同时签字并按指纹才能够生效,或者相应的法律、行政规章制度对合同签字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仅仅签字可能会对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总的来说,签字通常已经足够证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但是否具有法律效益仍须考虑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