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交易领域中,关于违反预约协议之定金的处置问题,一般的处理原则常包含如下几个方面:倘若一方作为给付定金的当事人未能恪守合约中的应尽义务,其无权利申请退还定金;相反,对于收取定金的另一方而言,如果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必须按照约定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在此过程中,首要任务便是明确合同中所规定的定金条款,其中包括定金的金额、支付方式以及违约情况等各要素。一旦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我们需要根据证据来判断究竟是哪一方违约。举例来说,假设买方违约,则卖方有权依照合同的约定没收其所缴纳的定金;反之,若卖方违约,买方则有权利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定金的金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无法产生定金的效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双方可以先行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如若协商未果,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