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应遵循并符合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法作为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行动准则的基础性法律,具备广泛的适格性以及超越普通自治性的约束力。公司章程须在公司法体系范围内进行制定,严禁与该法相冲突。倘若章程中存在任何条款违背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则这些条款在法律层面将被视为无效。然而,若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对公司法起到补充或细化作用,并且未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强制性规定,那么这样的章程条款便可被认定为合法有效。例如,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的权力职责,而公司章程则无法排除这些法定权力。总而言之,要判断公司章程条款的有效性,必须全面考虑其与公司法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