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惯常做法,在任何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合同之中,当工程量有所增加之时,是必须签订一份相关补充协议的。这样做的原因在于能够详尽地阐述新增工作量的具体范围、计算价格的方式方法以及工期的调整等各种关键性议题,从而最大化地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从严谨的法律角度来看,如果原有合同已经针对工程量及其相关条款做出了明确规范,那么补充协议的目的就是要对合同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或者变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合同修改和变更的明文规定,只要经过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后,就可以对此类合同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补充协议应该包含与原始合同同等的法律效用要素,例如确保各方的愿望表述明晰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等。假如没有签署正式的补充协议,可能会引发双方对于新增工程量的认定、价款支付等方面的争议,从而增加法律风险。因此,我们强烈推荐您在面对工程量增加的情况时,务必务必不要忽略签署补充协议,以确保我们自身合理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