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过程中,辩方通常包括次债务人,即债务债务人的债务给付对象。除此之外,假设债权人未能将债务人纳入第三人的角色,那么法院则有权在必要时,依法决定追加偿债责任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程序。在个别情况下,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况可能出现于次债务的实际承担涉及到包括多个利益相关者在内的多个主体,例如,这里可能存在多个共同的次债务人,或者次债务的生成都源自于多个主体所实施的共同行为等因素。然而,具体的案件情形仍需结合案情事实与相关证据才能做出判断。在此基础上,司法实践中的法庭会依据特定的法律关系以及确凿无疑的证据状况来明确界定共同被告的群体范围。总的来说,精准认定各方当事人的法律权益及其相应义务,是评判此类纠纷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