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离婚协议书对债权约定的效力及相关情况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对债权的约定通常是有效的。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或者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法定无效事由,协议生效后,双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一方对另一方享有债权,在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就有权要求对方履行。不过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虽然实体权利还存在,但可能在诉讼中会面临一些不利的情况。
(二)关于离婚协议书对债务约定的效力及相关情况
离婚协议书对债务的约定同样具有一定的效力。约定的债务分担对双方有长期的约束效力,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失效。但如果协议内容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比如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不合理的债务分担约定,那么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同时,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