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保全程序与诉讼程序并非总在同一法院内执行,而是常常分散于不同地区或级别的法院。一般而言,受理保全申请的法院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要求,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对于涉及争议之诉的案件,则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展开审理工作。为了确保两种程序之间能够达到顺利对接和有效协同的效果,各法院间需要保持密切的联系沟通和协作工作。负责实施保全的法院应当尽快向负责审理相关诉讼之诉的法院通报有关保全事宜,以便在后续的诉讼进程中,该院能够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恰当的财产处置决定。若在协调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问题,都可能对案件的审理进度以及当事人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然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此类跨越多个法院的操作仍然可以保证司法公正性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