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体所饲养的动物给他人带来伤害时,此处所谈及之"饲养"行为通常所指的便是为动物供应适宜的生存环境并对其进行长时间或者相对稳定的掌控和管理。至于"损害",这不仅包含人体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损这类直观的危害形式,同时也包括了更多类别的无形损失。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何种类型、程度的损害,其根源都是来源于动物自身的行为,而与受害者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当事人的过失行为毫无关联。然而,在此类事件中,饲养者或管理者时常会被归结为施害者,原因在于他们确实有可能存在过错因素,例如未曾实施必要的安全性措施等等。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法律规定情境下,即便饲养者或管理者不曾犯错,他们仍然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