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在婚后购置物业而期望将其变为单一购入者的个人资产时,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典型的法律策略:首先,夫妻可以通过签署书面协议来明确规定这个物业将属于某一位配偶。这一约定应该清晰明了并且具备法律效力。其次,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为他们的孩子购买了不动产,那么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第三种情况是,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使用他或她在结婚前积累的个人财产全额购买了物业,并且该物业已经完成了所有权的登记手续,那么它就被视为该配偶的个人财产。最后,在特殊情况下,夫妻中的一方因为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可以用来购买物业,然而必须严格地确定这个资金仅属于受损方。请特别注意,以上提及的每种场景都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例如书面协议、出资证明等等。如果这些证明材料不够充分,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该物业很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而进行分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