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决议经依法确认生效之后,若有一方应予履约而未实施履约的事实存在,则该另一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司法机关提出强制执行申索。这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渠道,旨在确保仲裁裁决得以有效执行,维护法律秩序与公正。强制执行的具体措施及效果如下所述:首先,司法机关可能会采取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查封其房产、车辆等财产的手段,以便对被执行人进行资产控制,防止其转移、变卖或毁损这些资产。其次,如果有充分证据表明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司法机关还可依法扣划其名下的存款以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进而,为确保实现公平正义以及履行义务的严肃性,司法机关也可能会对被执行人实行一定程度上的消费限制,例如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软卧等高档交通工具。最后,对于那些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且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司法机关将会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这既是对其不良行为的惩戒,也是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贡献。总的来说,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的财产及其相关行为将会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与限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