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参与打架斗殴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应的判刑期限问题,并无法一概而论地给出确切答案。若属于小于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不需要对其施加任何形式的刑事制裁;然而,当年龄介于十二至十四周岁之间时,倘若他们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重罪行为并导致他人死亡或严重伤残,同时情节极为恶劣且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予以追诉的情况下,依法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至于已年满十四周岁却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群体,他们仅需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负责;最后,对于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在触犯刑法的情况下,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处于成长阶段,因此在审判过程中,国家应依据案件本身的性质、情势、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给予适度的宽大处理,即或许从轻亦或减轻其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