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根据孩子的年龄以及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 。此外,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时法院会重点考虑孩子自己的想法和意愿,看其更愿意与父亲还是母亲共同生活。
此外,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如经济状况、教育水平、身体健康状况等,以及抚养意愿、孩子的生活环境、与父母的关系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