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能的处理步骤
1. 复核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如果认为交警的责任认定有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车辆的出借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等,提交给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 寻找肇事者,找到真正的肇事者可以帮助当事人摆脱或减轻责任。因为实际驾驶车辆并造成事故的是肇事者,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自己的社交关系、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录像等方式寻找肇事者线索,并及时提供给交警部门。
3. 保险处理,如果当事人的车辆购买了相关保险,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应的赔付或处理。尽快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理赔材料。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最终认定当事人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可能会在赔付后向当事人进行追偿。
二、法律依据
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 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最终无法找到肇事者,当事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能证明车辆是被他人未经允许开走的,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可以向肇事者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