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险撞死人是否需要掏钱视情况而定。如果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总额超过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数额,驾驶员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否则超出的部分需要自行承担 。以下是一些具体情况:
无需车主掏钱的情况
- 无责任或次要责任:若车主在事故中无责任或仅负次要责任,且事故造成的损失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一般不需要车主掏钱。
- 保险额度充足:如果车主购买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额足够高,能够覆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车主也无需额外掏钱。
需要车主掏钱的情况
- 存在免赔事由:如果存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于受害人的其他损失,车主需自行承担。
- 事故损失超出保险限额: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总额,超出部分需要车主自行承担。
全险撞死人的赔偿流程一般如下:
出险报案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速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务必保留事故现场。
损失确认
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死亡的赔偿标准,配合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申请索赔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如保险单复印件、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死亡证明书、一次性赔偿凭证、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等,并在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
领取赔款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