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致人轻伤乃至轻伤以上程度的判定,主要立足于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一重要规范性文件。此处所称“轻伤”系指导致受害者的躯体或容颜受到损毁,或者使其听觉、视觉以及其他器官的正常功能受到部分影响,抑或是造成了其他对人身健康具有中等程度危害的损伤,具体可细分为轻伤一级与轻伤二级两个等级。在进行此类伤情的判断时,我们必须全面地考虑到受伤的部位、损伤的类型、伤害的严重程度等诸多因素。例如,头皮创口或瘢痕的总长度若达到8.0厘米以上,便可被认定为轻伤二级;而面部单一创口或瘢痕的长度若超过4.5厘米,亦可归入轻伤二级之列等等。通常情况下,这类鉴定工作会由具备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依据客观的检验数据和医学诊断结论来完成。因此,可以说,对轻伤及以上程度的判定乃是一项严谨、专业且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复杂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