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一定就得给女方赔偿。要想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得满足一些法定的情形。比如说男方有重婚行为,也就是同时和两个及以上的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在外面和别人一起居住生活;还有实施家庭暴力,对女方动手打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不好,不管不顾甚至遗弃;再有就是有其他比较重大的过错等情况。
要是双方仅仅是因为感情破裂这类一般的原因而离婚,并且不存在前面所说的那些法定的过错行为,那男方就不需要赔偿女方。不过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应该按照平等的原则来进行,同时也会适当考虑女方的权益,还有那些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方面付出比较多义务的一方的权益。总之,离婚的时候男方到底要不要赔偿女方,主要就看男方有没有存在法定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