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私人欠款收利息这事,那可得好好掰扯掰扯。就好比有个员工找老板借了点钱,要是当初俩人在借钱的时候,就明明白白地说好要给利息,而且这约定的利率,没超过合同成立那时候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法律那可是大力支持的。就好像在合法的轨道上跑着的列车,稳稳当当的。
可要是双方压根就没提利息这事儿,或者说得模模糊糊的,那不好意思,法律就默认没利息,就跟没这回事儿一样。
再说说,就算约定了利息,要是这利率高得没边儿,超出了法定保护的上限,那超出的那部分利息,法律可不会保护。就跟那超出围栏的小马驹,不受法律的待见。
而且,这借款合同可得用书面形式,把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方式等等关键条款都写得明明白白的,就跟给借款这件事穿上了一件严实的外套,能好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总之,这私人欠款能不能收利息,收多少利息,那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那儿摆着,可不能瞎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