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那丰富多彩的诉讼程序里,证据份数的要求可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律“一式三份”。就好比去菜市场买菜,不能只盯着一个价格,得看具体情况。
一般情况下,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时候,原件得自己好好地留着,可不能随便给出去。然后,要给法院提交复印件,这复印件的份数可得安排好。得保证法院有一份,对方当事人也有一份,咱自己,也得留一份,这样到了庭审质证的时候才能得心应手。
不过,有些法院那可是很“挑剔”的,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决定。要是案件特别复杂,就好像一团乱麻,那可能就会要求提供更多份数的证据。还有,要是当事人数量多,那证据份数也得相应增加,就好像一群人去参加聚会,得准备足够的食物和饮料一样。
所以,建议在起诉之前,一定要先跑到受理案件的法院去咨询清楚具体的证据提交份数要求。这就好比出门前要查看天气预报一样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咱们的诉讼程序像一条顺畅的河流,不会因为证据份数的问题而出现堵塞,从而顺利地保障咱们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