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解除之后,是否应将原有合同原件予以回收这一议题,其实并无绝对答案。从一般的实践经验来看,我们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就考虑到将来可能发生的解约事件,因此应保留合同原件,以免在后期的纠纷解决过程以及法律诉讼当中遭遇不必要的困扰,不慎给自身带来额外的风险。另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及时回收合同原件可以更加有力地证明合同关系已经解除,从而有效防止了对方当事人可能借助原始合同文本试图否认或者推翻合同解除效力的可能性。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合同对象涉及重大的权利与利益,或是存在着较为显著的争议风险,我们应当谨慎行事,尽可能地收集、保存相关的解约书面证据,例如,解除通知函、协商会议纪要等等。总而言之,对于是否需要回收合同原件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全面权衡各种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判断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