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所规定,若买卖双方在签署定金合同之前并没有交付定金,那么此份定金合同将不会产生法律效力。此种情况属于实践性合同,其生效必须依赖于定金确实、自主和规范得以交付,由当事人在事实层面上通过实际的履行行为来证明合同设立及生效。实践性合同与其他类型合同相较,除当事人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外,还必须包含具体且真实的履约行径,否则,相关合约将无法被视为有效和可执行。换言之,如果双方仅签署了定金合同,而定金却未能得到实际交付,那么这份定金合同便尚未正式生效,合同双方也无法依据该合同主张适用定金罚则。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定金未交付,定金合同一般不生效,但合同中关于定金以外的其他约定,只要这些约定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它们仍然可能具有法律效力。总而言之,在我国法律框架之下,定金未交付,定金合同一般不生效,但合同中关于定金之外的其他约定可能仍需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