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工程材料买卖合同的纠纷处理过程中,关于违约金的计算与赔偿,主流的常用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种,如果合同文本已经明确地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及其金额作出了约定,那么应当按照合同预定的方法和金额来执行,这是最常见也是最基础的处理方式;然而,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远远高出实际产生的损害后果,那么当事人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降低过高的部分。第二种,当合同并未就违约金作出详细约定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违约一方对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需要以该损失应当相当于由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为原则进行赔付,当然,这其中还应包含合同履行完毕后可能获得的收益,但是,赔偿总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会综合考虑违约方的过失程度、合同的履行状况以及预期的经济利益等多重因素,从而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数额。总的来说,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