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家装进程中的特定棘手状况,例如想要中断同装修企业间业已签署的合同问题上,具体处理方式需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判断与决定。假设装修机构所犯下的不履行之害已经达到其根本性的层次——譬如,未按照原先的合同条款按时开工、擅自使用低质量建材、严重拖延工期等等此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项,那么,作为受侵害的一方,业主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来行使他们的合同解除权利。然而,在做出此番决定之前,请业主务必通过书面形式向装修公司传达合同解除的意愿、明确阐明其原因,并且要注重保留相关的具备有力证明作用的证据——譬如:合同原本、现场拍照、双方沟通过程中的各项记录等等重要资料。如果说在先前的合同条款中,对于解除权的行使情况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但由于装修公司自身造成的违约行为使得整个合同的目的无法得到实现,那么,业主同样有权提出法定解除权的要求。但是,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任何未经深思熟虑的合同终止行为都有可能被视为违约,从而导致业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总而言之,在终止合同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的规定,审慎对待每一个步骤,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