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所涉及到的资金流动量达到二十万元这一数额,已构成情节严重之状况。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凡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导致多人参与赌博活动或者采取持续性赌博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不等的刑罚,并被处以罚金。针对网络赌博涉案金额达二十万元这一特殊情况,具体刑罚虽需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本质以及情节及对社会的潜在危害程度等多方面综合决定,例如被告人有无自首、立功之类的良好表现,是否积极主动地退还违法所得等都需要在考量范围之中。比如,如若被告方为首次触犯法律,且具有明显的悔过之意,全力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工作,有望获得减轻判罚的机会;当然,倘若其表现出抗拒执法、屡次教育仍不思过者,则有可能获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