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未能实际履行合同时,首先要对未履行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如果是由于诸如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那么协议双方可以进行平等且自愿的协商来解除这个合同,并且在此过程中双方都无需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然而,假如是由其中一方或是两方违反了合同规定而没有按照预定内容履行时,另一方即遭受损失的一方可根据法律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可能包含强制执行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内容、采取适当的补救手段来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失、以及赔偿受害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等等。作为遭受损失的一方,应当特别重视收集和妥善保管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文本、通信往来记录等,以便能够充分证实对方的违约行为及其给自己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同样,也需要慎重地选择通过何种方式来催促对方履行其原本应该负担的合同义务,而且必须清晰明确地告知其违约行为将会触发什么样的严重后果。倘若经过充分的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当事人也可依据中国法律向具有合法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照事先约定向特设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