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将相关案件提交至法院审理的具体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以及调查进展情况。一般而言,当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之后,其在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间内,羁押期不得超出两个月。然而,对于那些案情较为复杂,且在规定期限内无法结案的特殊案件,公安机关可通过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拘押期限,其中延长一个月是有条件限制的。倘若罪行严重,涉及面广泛,取证工作受到诸多阻碍,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适度延长两个月。侦查工作结束之后,检察院负责审核起诉的时限通常为一个月。但若遇上重大、复杂的案件类型,审查起诉的期限还可以延长15天。只有待检察院做出正式起诉裁决之后,才能将案件正式移送至法院进行审理。综上所述,根据司法实践经验,从看守所到法院的整个流程所需时间并无固定标准,短则数月,长则可能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