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商业活动中,我们时常会遇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其中主要涉及两种责任形式——违约金和定金。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其作用在于确保合同双方能够严格遵守合同规定,若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则无权向对方索回已支付的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则需双倍偿还对方所支付的定金。而违约金则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预先约定好由于某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应向对方赔付的具体金额的金钱。在合同涉及定金和违约金双重约定的情形下,一方如发生违约,对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是违约金条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两者应避免混淆使用。实际上,在处理违约金的问题上,应当首先参照实际损失情况,再结合合同的执行情况、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最后根据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