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并非等同于的确切罪行。刑事拘留乃国家公安机构及人民检察部门在收到直接管辖的案件后,于侦查期间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罪犯或严重嫌犯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之法律手段。被刑事拘留仅代表侦查机关认为其存在犯罪嫌疑罢了,然而最终能否证实其为罪犯,仍需人民法院通过严正审理予以确认。在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若相关证据不足以达到犯罪程度,或是未构成犯罪事实,该嫌疑人员即有可能被宣告撤销案件、不起诉处置。唯有经过了公正严谨的法庭审判,并依法判定该犯罪嫌疑人有罪,方能确定其确实涉入犯罪行为。因此,刑事拘留仅是刑事司法程序中所设置的一项强制措施,不能将其等同于罪行的肯定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