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合同义务的履行和实现,我们有多种有效手段可以选择,详细如下:首先是定金制度。当合同的其中一方提前支付给另一方一笔定金额度的货币,致使支付方得以通过这部分资金来确保合同责任的履行。然而一旦付款方违反了承诺,则他将失去根据合同获取收获的权利,而收款方如果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需要向付款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其次是违约金制度。在合同中,双方可以明确规定在违约情况下,负责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具体金钱数额。这种方式的关键在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通常是由双方自愿商定的,但是假如约定过高或者过低,那么法官或者仲裁人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调整。再来是抵押制度。在此种制度之下,贷款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并不转移对抵押物的所有权,而是将财产作为借贷关系中的一项担保措施。还有就是质押制度。在这个制度中,贷款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会将他们的动产或者权益转移给贷款人,用作借贷关系中的担保措施。最后,我们还可以引入留置制度。一旦借款人未能按照预定日期偿还其欠款,贷款人就有权扣押借款人已经合法拥有的资产,并先于所有债权人从这些资产中获得收益。